酝酿了六年的国家版“两票制”终于来了,但……

作者:高康平 2017-01-09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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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月9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2017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下称《意见》),从2010年基层试点开始的两票制终于出台了国家版。

 

时间表和路线图

 

《意见》指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要逐步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要率先执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推行“两票制”,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

 

为保证所有医药企业都能顺利过渡,《意见》对以下四种情况做了特别的规定:一是顺应现代药品企业发展趋势,对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所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一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对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二是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规定药品流通企业为特别边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时,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三是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实行特殊处理。四是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谁受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的重要抓手,是净化流通环境、打击“过票洗钱”、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是利国利民利企业的、有针对性的改革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两票制的出发点是“控制药品流通流程、降低虚高药价”,毫无疑问,最终的受益对象是药品消费者。结合前不久发布“药品流通十三五规划”: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能从两票制中受益的即为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类似国药股份、上海医药、九州通及华润医药等医药流通业龙头有望率先受益。

 

除此之外,受“两票制”影响,医院药品流通将进一步趋严,或给零售药店带来业务调整的机会。尤其是DTP(专业药房)、院边店、合作药店等将会成为备受追逐的新业态。

 

如何调整

 

“两票制”谈了那么多年,此轮政策也并非骤然出台,此前流出的草案和地方版“两票制”实际上已经给国家版两票制“漏了底”,并且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全国版“两票制”实际上已经给医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医院留足了空间。

 

如何调整,最大的问题就是合规性。我们在地方版和国家版文件都看到对不遵守“两票制”规则的企业的处理办法,《意见》提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运输使用时,要做到票、货、帐相符,若是不相符,则不能验收入库。对此,国家配备了监督检查机制,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检查时,除了GSP和GMP的检查外,也将两票制执行情况列入检查范围。

 

地方版则是直接开出了处罚办法,重庆“两票制”称,对违反药品监督管理和税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规避我市“两票制”有关规定的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根据药品交易监管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约谈、警告、列入不诚信名单、暂停交易、取消药交所会员资格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对索票不严、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意味着重庆“两票制”对违规药企、医疗机构将直接追溯到人,更严重的是整个涉事单位将直接“出局”。

 

适应两票制,其二就是对旧有业务体系调整。医药工业企业可以改“高开”,据此,医药工业企业在财务成本、营销管理上都要转变思路;医药商业企业加强“落地”能力,当前中国医药流通环境已经非常集中,但是部分全国性流通企业对终端网络的渗透能力其实不强,或者在全国建立几个仓储物流中心之后将区县交给下面的流通企业,形成多级代理关系,“两票制”之下,医药商业企业或出于政策合规原因将类似企业收入囊中,以并购整合的办法下沉到基层医疗网络;药品零售业务来说,同样应该在并购整合以及专业性提升上下工夫,具体做法是小规模药店抱团或者转投全国连锁龙头的怀抱,集中采购、集中分销,专业性提升上可以参考DTP、院边店模式,要与医疗服务紧密结合起来。

 

一点感慨

 

医药这个特殊的行业,事关人民健康,即具有公益属性也具有商业属性,如何找到这之间的平和尤为重要,在多维政策之下,医药行业实时感受着“震动”,无论是医保控费、医药分离、两票制、营改增、94号文、医药电商政策,对行业来说都足以“定生死”。

 

但无论政策的核心出发点是好的,暨建立机制、健全体系,既保证居民健康需求,又培育一批具有社会价值的医药工商业企业。

 

最后化用一段台词,送给医药人们。利益得失,虽限于此,但比起民众的健康和自由来,这些倒算不得什么,各位尽力而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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